“痕都斯坦”玉器從18世紀中葉開始貢入清宮。
所謂“痕都斯坦”,是指清代對17-19世紀在今印度北部、巴基斯坦及阿富汗東部一帶建立的蒙兀兒王朝的統稱。在《天竺五印度考訛》中,乾隆親自劃定將今日的北印度與巴基斯坦一帶進貢的玉器,定名為“痕都斯坦”。
1644年,滿清滅明以后,繼續向西擴張,卻遭到盤踞在中亞東部的準葛爾部的強烈抵制。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5)年,清軍首度征服準部,并釋放了被準部拘禁在伊犁的南疆回部維吾爾族領袖大小和卓木兄弟。
次年,大河卓木向清朝呈貢了一件玉碗,為紀念這件大事,乾隆皇帝為之賦詩。據《清史稿·后妃傳》記載,約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間,有和卓氏回部臺吉和札麥女入宮,此女子后來被封為容妃,也就是民間傳說的香妃。由于時間非常巧合,所以推斷這件玉碗是被當作國之大禮隨香妃入宮的。
自此,回部每年都會貢入痕都斯坦玉器,乾隆帝為其華美的裝飾和精湛的雕工所折服,稱之為“鬼工”,并在很多玉器上加刻御制詩。
大學士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贊美過,說“今琢玉之巧,以痕都斯坦第一”,一句話說明了痕都斯坦玉器在當時的地位。
痕都斯坦玉器追求玉材純凈的美,一般一器一色,沒有俏色做法,多選用南疆的和闐玉、葉爾羌角閃石玉制作,造型多用圓體,常用自然的花卉果實和動物形象為圖案裝飾,尤以蓮枝和茛苕紋為多,蓮系陸生的西番蓮和鐵線蓮,此外如菊花、葵花、桃實也常見,有些器壁上還鑲嵌金、銀細絲及各色寶石或玻璃。
其中,最受乾隆喜愛的莫過于痕都斯坦進貢的玉制匕首。痕都斯坦短刀,是一種鑲嵌銀質玉器刀,左刀水晶柄,右刀白玉柄,雙柄上均鑲嵌金絲和紅、綠寶石,裝飾成花瓣狀,與白玉柄、銀刀相映襯,對比強烈,呈現出典型的阿拉伯燦爛華麗的裝飾風格,顯得格外富麗豪華。
本案痕都斯坦玉柄刀(劍),其中一件刀柄為青白玉質,整體呈彎圓頭扁平弧體,隨玉柄作弧形累絲嵌寶石,柄身減地陽雕纏枝西番蓮紋,另外一件劍柄為白玉質,外形相類似,柄首尾圓雕山梅果實,與刀刃結合處亦有隨型累絲嵌寶石工藝,柄身雕刻纏枝西番蓮紋。
刀(劍)身及鞘均為黃金打造,采用了累絲、鏨刻以及嵌寶石等工藝制作,估測使用黃金約600多克。據清宮《活計檔》記載,此類短刀(劍)原本接有鋒利的金屬短刃,但是進宮后金屬刃部會被拆下融化,玉柄可再配刃部與刀(劍)鞘,本案黃金刃部及鞘亦為改作。
痕都斯坦玉器深受乾隆皇帝喜愛,與清宮所藏其它玉器相比,數量尤為稀少,據臺北故宮出版的《國色天香·伊斯蘭玉器》一書記載,其所藏此類玉器僅為242件,兵器類數量則更少。由此可見,此件痕都斯坦玉柄刀(劍)實為稀有難得之玉器精品。